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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发生这些事该归谁管?
时间:2017-09-14 15:06 来源:未知 作者:吕文静 点击:

房屋漏水、电闸开关坏了,其他业主乱搭乱建、占用绿地等,碰到这些事,业主该找谁呢?现小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简单解读。

一、物业负责处理的事

物业服务分基本业务和专项业务。其中基本业务包括房屋建筑物的维护、修缮与改造;物业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更新;相关场地的维护与管理;消防设备的维护、养护与更新。

专项业务包括以下四方面:

1、治安保卫。通过值班、看守、巡逻所进行的防火、防盗、防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2、清扫保洁。对管理区域内的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以及对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

3、庭院绿化。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和道路绿地的日常养护;

4、车辆管理。对进入管理区域内的各种机动车辆的限制,除了必要的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辆经过允许方能驶入,并按规定地点停放。

通俗地讲,物业管理是对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小区秩序等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的活动。

二、开发商负责处理的事

1、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房屋透寒、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防水、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都是开发商的责任。

2、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3、在建筑工程保修期外,居民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与维修。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因供热事故造成损失的除外。

4、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单位及用户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超过保修期的责任如何划定?如果是分户供热的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相对独立,由用户自己负责维修;公共供热设施则由供热单位管理并承担维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