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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骂河南人我就告你!主持人胡伟遭郑州市民起诉
时间:2016-09-09 09:11 来源: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 作者:王发新 点击:

《法制日报》97日报道,近日,自称“获得CCTV第八届小金话筒全国电视主持人大奖赛金奖”的“非著名主持人”胡伟,在其新浪微博中频频借助热点事件,不断对河南人进行语言攻击,引发社会广泛议论。

近日,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获悉,郑州市民井长水起诉“非著名主持人”胡伟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经法院查明符合起诉条件,并正式立案。

胡伟借助热点事件长期辱骂攻击河南人

814日,在其新浪微博中借助王宝强与马蓉离婚事件,胡伟在微博中写道:“马蓉这种女人真是不要脸,跟河南人一样。”


  521日,郑州市高新区一服装厂突发爆炸事件,在大家都在关注抢险救灾、关心受难者生命安全时,胡伟却在其新浪微博中写道:“河南人真完蛋,连个服装厂都整不明白”。

 

20164月,胡伟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布:“河南人没一个好东西,天生就知道生孩子抢劫吹牛逼”

 

删除微博 自称被盗号

 

817日)胡伟发布了一条微博称,“我还是个孩子,不想因为你们的事把我牵扯进去,河南人攻击我真的是太没素质了,我的生活受到了影响,我要用法律保护。”同日,胡伟还更新了另一条微博辩解称,“微博之前被盗,现在已经找回。很抱歉之前盗号者对河南人的侮辱,特此声明确实不是本人所为,对大家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但是还请大家原谅,毕竟他使用我帐号发布,对不起,我知道我们还是好朋友,对吧?”


  但显然对于这种说辞,网友们并不买账。在热评中,可以看到网友纷纷指责“那么多条都是被盗的?”、“微博都丢了几个月了?!”、“道歉就真诚点”。

笔者在98日查阅时发现除了那条“声明微博被盗”的微博外,其他涉事微博已经全被删除。

郑州市民提起公益诉讼

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831日,郑州市民井长水以个人名义,将胡伟及新浪微博注册的独立公司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求胡伟删除并停止发表相关侮辱河南人名誉的言论,要求被告在国家及河南省主流媒体公开向河南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要求二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96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井长水的诉讼。

 

法律分析

目前,地域歧视的案件法院审理的很少,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也不详细,很多都是宪法和法律中原则性规定。在本案中,井长水以名誉权受损进行起诉,而胡伟在微博中是对河南人进行的辱骂,并没有针对井长水本人进行辱骂,所以井长水是否是适格的主体将是本案的难点。

 

相关法条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