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我所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达成“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约定三家学院在我所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资源共享,探索实用性、创新型人才的合作培养模式。
我所主任徐永祥律师代表我所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签约代表郭月霞主任共同签署了“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协议。
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模式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此次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不仅给学生实习和法学研究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实践平台,也将同时促进我省法律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将为我省法治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